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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本小說 -> 都市小說 -> 我在印度當老爺

第67章 你可真是個天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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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瞧瞧這是什麼?”

盧卡掀開行李箱中的衣服,露出了夾層裏綠油油的事物。

美元,都是美元。它們就藏在一堆衣服中間,鋪了滿滿一層。

“老兄,這次我們玩把大的!10萬美元,全部用來進貨!”

“這些都是賣藥賺來的利潤?”羅恩屏住呼吸,這門生意有些出乎他的意料。

“不,當然不是。上次只是踩點,連本帶利加起來才2萬多美元。剩下我從朋友那裏湊了一些,甚至買麻草的錢也被挪了過來。”

“什麼麻草?”羅恩抬起頭。

“呃…我沒說過嗎?來孟買之前我去了印度農村,比哈爾、西孟加拉…那裏盛產麻草,在南美都很有名。”

盧卡原本在巴西就做這種灰色生意,只不過因爲一些幫派衝突,他沒辦法從當地販子手裏拿貨。

因此纔想着遠赴印度開拓新的貨源,結果到了這裏無意中聽人聊起了藥品生意,於是就有了後來的事。

“所以你原本是打算做菸草生意的,現在改了主意?”

“老兄,藥品生意的利潤完全媲美麻草,它還有一個好名聲。當地人會感謝你,警察知道後也不會把你當麻草販子對待,所以爲什麼不呢?”

好處是顯而易見的,盧卡的當地朋友在見識了藥品生意後,紛紛投錢進來想分一杯羹。

當有“正經”的生意門路賺錢後,黑幫都不願意去當菸草販子。

“看的出來你很享受過去兩個月在巴西的時光。”

“啊哈,被你發現了。那是一段超酷的經歷,堪稱傳奇勵志故事!”

“小混混浪子回頭?爛人改邪歸正?行了,後面的事我會幫你安排。”羅恩起身準備離開。

“老兄,我們得抓緊!越快越好,早點進貨,然後大賺一筆!”

“潘特那裏沒什麼問題,但記住我們的約定,三成抽水。”羅恩比劃一個手勢。

“等等羅恩,我們打個商量。”盧卡攔住他。

“你想說什麼?”

“這筆抽成能不能緩一緩,別誤會,我沒想賴賬,我的意思是把它投入到藥品生意中。

你瞧,我們上次價值五千美元的藥品,最後變成了2萬多美元的現金。老兄,四倍的利潤!你找不到比這更賺錢的生意了。”

“然後呢?”羅恩不爲所動。

“你數學一定不太好,來,我幫你算。10萬美元中你拿走3萬美元,最後你只得到3萬美元。但如果你把它放回箱子裏,過兩個月,不,一個月,我就能帶回6萬美元!”

“不應該是12萬美元嗎?”羅恩好笑的看着他。

“噢,你會算!不過這不是重點,這筆錢算是入股。你懂的,我負責運貨、賣貨,承擔了大部分風險,所以有點抽成很合理,對吧?”

3萬美元本來是羅恩的抽成,但只要把它變成生意的本金,盧卡就能反過來從羅恩這裏抽水。

這樣他不僅沒有損失這筆錢,反而倒賺了6萬美金。

“你可是真是個天才!”

“大家都這麼認爲,所以才湊錢讓我出來做生意。”盧卡得意洋洋。

“沒門!”

“什麼?...等等,我不是沒說清,這是翻倍的利潤!翻倍!”

“聽着盧卡,我很清楚你想表達什麼。但這在孟買行不通,至少現在行不通。”

“爲什麼?”盧卡攤開手,“我不能理解,這明明對我們都有好處!”

“因爲這裏是印度!一個依靠賄賂才能把事情辦成的國度!你以爲那三成抽水,都是我一個人拿了嗎?不!我只是替那些官員拿了,海關、警察、外國人管理局、碼頭...

你有沒有想過近十萬美元的藥品有多少公斤?它們怎麼躲過層層盤查,最後安然的離開印度境內?航空公司行不通,老兄!我們只能走水路,這裏需要收買的官員更多。

在藥品賣出去之前,這些賄賂的錢從哪裏來?我嗎?印度人可不這麼做生意!”

羅恩說的大體沒錯,雖然有些誇張,但道理是明擺着的。這筆賄賂的錢總要有人出,也必定不是他。

盧卡描繪的前景很誘人,錢出去轉一圈就翻着倍回來,怎麼算他羅恩也不虧。

不過這裏面有一個關鍵的地方,那就是盧卡所說的都能實現。在完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,羅恩對此表示懷疑。

巴西的情況誰知道?他又不能跟着去。盧卡值得完全信任嗎?他也不能保證。

生意準則第一條:不要把信任當着決定生意成敗的關鍵,生意就是生意。

“你可真是個精明又無情的傢伙!”盧卡瞪着眼看他。

“這在印度,可是對一個商人最好的褒獎。”

“哇,印度人這麼變態?”

“恭喜,你就快發現這個國家的罩門了。”

“我就知道,我第一天來這裏的時候就知道,這個國家上上下下都不正常。”

“別抱怨了,至少我拿錢辦事。”

“就像那些警察一樣?”

“我剛剛說什麼來着,你已經發現這個國家的罩門了!”

“給!拿着!”盧卡氣的抓起一沓美元塞到他懷裏,“老兄,去搞定他們!我想一週後帶着東西安全的離開印度,沒問題吧?”

“No Problem!”

...

不知爲何,一進入十月,孟買的時間就會過得特別快。或許是因爲氣溫涼爽了一些,人們開始享受孟買作爲大都市帶來的好處。

而一旦陷入這種舒適的享樂狀態,時間就會變得不那麼引人注意,然後偷偷溜走。

作爲本地人,羅恩已經能披上外套,並無視天上的太陽走在大街上。

“妮婭,這套鐲子怎麼樣?”

“巴巴,太大了,還是換小一點的吧。”

“我喜歡大的!”

今天羅恩陪着妮婭來集市,實現他當初許下的諾言,在年底前爲她換一套黃金首飾。

扎維裏集市是孟買歷史最悠久的珠寶市場,這裏有傳承數代的金匠手藝人。他們打造的首飾美輪美奐,叫人歎爲觀止。

印度有句俗語叫,首飾是女人生活的一半。

一個家庭即使窮到住人行道,女主人的身上也必定有兩件貼身收藏的飾品,哪怕是黃銅質地打造而成。

妮婭雖然嘴上說着太大,但一雙撲靈靈的大眼睛,控制不住的往羅恩手裏瞄。

印度的鐲子不是細細的一根,而是很寬的一捆,但它們並不重。因爲金匠在上面雕刻了無數的鏤空花紋,眼睛細看像一層薄薄的漁網。

羅恩拿起鐲子在妮婭手腕上比劃了一下,隨後就果斷的開始和老闆討價還價。在經過了一番血腥的廝殺後,他以六千盧比買走了這套首飾。

現在的金價大概200美元一盎司,在印度這裏就更便宜了,加上人工也不值錢。花六千盧比買這麼大、這麼精美的鐲子,不虧。

“吶,我兌現了自己的諾言,那妮婭你呢?”

“什麼?”正美滋滋陷入幻想的妮婭,抬起迷糊的小臉。

“我到現在都沒見你穿過裙子。”

刷,妮婭白嫩的臉,瞬間蒙上了一層粉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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