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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本小說 -> 歷史小說 -> 結婚三年不圓房,重生回來就離婚

第652章 你還是個男人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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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說得理直氣壯。

“還有,妹妹住一下你的房子怎麼了?

等她掙了錢就會搬出去的,你沒必要拿房子成天衝着我們陰陽怪氣。

要不是咱們是一家人,我妹妹豈能投奔咱們而來?

你就知足吧。

咱們家裏孩子有人帶,飯有人做,你還想咋樣?”

那天她才終於看清那個男人的真面目。

原來她的容忍在他眼裏全是理所應當。

看看人家沐小草。

她其實不比沐小草大幾歲。

人家活得像個小姑娘,可她呢?

她一個二十幾歲的人,活像四十歲的老大媽。

哪怕自己有工資,也捨不得喫捨不得穿。

到頭來,還換不來那家人的一句好。

憑什麼啊?

王嫂子腳步堅定往家裏走去。

無論如何,她都不會再讓這家人這麼欺負她了。

秦沐陽攬住沐小草的肩膀,輕聲道:“你啊,還是那麼的愛管閒事。”

沐小草靠在他懷裏,看着窗外飄落的銀杏葉,輕聲道:“我以前喫過不少的苦,就希望這世間的女人都能過得輕鬆一些,而不是麻煩纏身。”

秦沐陽指尖輕輕摩挲着她的發頂,眼底漾着溫柔的笑意:“傻瓜,你放心,你遭受的苦,這輩子再也不會有了。”

這輩子,他不會再讓沐小草受一點委屈。

王嫂子回到家,就看見自己六歲的女兒跛着一條腿端在院子裏洗衣服。

“大妞,這麼冷的天,誰讓你在院子裏洗衣服的?”

京市的深秋,風捲着銀杏葉撲在晾衣繩上,簌簌作響。

她從來不會慣着孩子。

哪怕孩子還小,但有了動手能力後,孩子的小內衣和小襪子,她都要求孩子自己洗。

但這麼一大盆的衣服,裏面有她婆婆的,還有她男人的。

孩子的手凍得通紅,費力地在搓她男人的一件毛衣,身上還揹着凍得直打哆嗦的小女兒。

王大嫂立即就覺得怒火上湧,上前一把拽起孩子,又把小女兒抱在了懷裏,有些惱怒道:“媽媽不是給你說了嗎?

大人的衣服你不用管。”

王大妞縮了縮脖子。

“可奶奶說她不舒服,讓我把這一盆衣服給洗了。

我說冷,想燒點水,她說我是小姐身子丫鬟命,假嬌氣。

還說鄉下的孩子哪怕是大冬天也是在河邊洗衣服的,哪有那麼多的煤球去燒熱水?”

王大嫂喉頭一哽,沒說話,只把女兒凍得發紫的小手裹進自己掌心。

那雙手上裂着幾道血口子,像乾涸的河牀。

“媽媽不在家的時候,她是不是也指使你幹活兒啊?”

王大妞有些害怕地朝屋裏看了一眼,然後哭着道:“媽媽,我不想你和奶奶吵架。

但奶奶說我是賠錢貨,賠錢貨就該多幹活兒,不能白喫飯。

媽媽,奶奶還說..........她總有一天要把我和妹妹給扔了。

媽媽,別扔了我和妹妹。

妹妹我會一直幫媽媽帶着的,家裏的家務活兒我也會幫媽媽幹,給媽媽做飯喫,你別不要我們好不好?”

以前,王大妞不敢對媽媽說這些話的。

因爲奶奶說,要是她敢告狀,她就會趁她媽媽不在將她扔給人販子。

可今天奶奶打她時,隔壁的奶奶罵了她的奶奶,還給她說:“你了受委屈不爲啥不給你媽媽說?

你現在不說,要是你媽媽以後知道只會更生氣。

你得讓她知道,她每個月辛辛苦苦上班掙錢到底是養了幾個什麼樣的畜生!”

連鄰居都看不慣那老太婆如此磋磨一個六歲的孩子。

王家媳婦兒是個憨厚人,見着衚衕裏的鄰居也都是很有禮貌,爲人也本本分分,很得這一片兒鄰居的喜歡。

可這個老太婆不是個好的。

聽說爲了要孫子,狠心掰折了孫女兒的腿,讓好好的孩子成了殘廢。

這家的男人更是好喫懶做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有兩百多天就在家裏躺屍,從來不想着怎麼想辦法幫家裏減輕負擔,還每天要抽菸,換下來的髒衣服都要一個孩子給她去洗。

那老太婆還每天把孩子當成出氣筒,非打即罵。

所以六歲的王大妞就想:自己媽媽辛辛苦苦養着一家人,他們喫媽媽的,喝媽媽的,爲什麼還要讓她成爲一個受氣包啊?

她沒有奢求不幹活兒光喫飯,她只是想着媽媽別再那麼累,也別哪一天醒來,她和妹妹就再也找不見媽媽了。

所以這些話,她必須告訴媽媽。

王大嫂深吸一口氣,抱着小女兒,牽着大妞凍得發紫的手,徑直走進屋裏。

炕頭上,婆婆正斜倚着被褥嗑瓜子,見她回來,眼皮都沒抬一下:“死哪兒去了?耽誤我喫飯!”

王大嫂把小女兒放在炕邊,蹲下身給大妞揉着凍僵的膝蓋,聲音裏帶着壓抑的怒火:“媽,大妞才六歲,你讓她洗你和他的衣服?

這大冷天的,手都凍裂了!”

婆婆把瓜子皮往地上一吐,翻了個白眼:“小孩子家乾點活怎麼了?矯情什麼!我當年...........”

“您當年是您當年,現在不一樣!”

王大嫂打斷她,站起身直視着婆婆,“我告訴你,孩子是我的,誰也沒權利送走她。

還有我姨姨那房子,房產證寫的是我的名字,您憑什麼讓您閨女住進去?三天之內,讓她搬出來!”

婆婆猛地坐起來,拍着炕沿罵:“反了反了!你個不下蛋的母雞還敢跟我叫板?那房子是王家的!”

這時,男人從裏屋出來,搓着手勸:“媳婦,你別跟媽置氣..........”

“置氣?”王大嫂轉頭看向丈夫,眼眶發紅卻語氣堅定,“她要把咱們小囡送人換錢,你一句話不說;

她讓大妞凍着洗衣服,你看不見;

她霸佔我的房子給你妹妹,你也默認!

你還是個男人嗎?

今天我把話撂這:要麼你妹妹搬出去,要麼我帶着孩子搬去我姨姨的房子,這日子能過就過,不能過咱們就去街道辦!”

離婚!

她已經想通了。

要這樣的人有啥用?

一點忙都幫不上,關鍵時刻還只會向着他們家裏人,搞得她像個外人。

這種日子,過得有啥意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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