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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本小說 -> 都市小說 -> 夢迴1997,我成了網文鼻祖

第512章 劇情稀爛、文筆不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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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何在,是和曹勝關係不錯的作者之一。

逢年過節的時候,曹勝基本上都能收到他發來的祝福短信,但平時他倆通電話的次數並不多。

所以,曹勝此時看見來電顯示是今何在,他心裏挺意外的。

下意識看向身旁的錢真玉,“我接個電話?”

錢真玉微笑,“你接唄!”

曹勝接通通話。

今何在:“阿灰,你書評區那個帖子你看見了嗎?你打算回應那傢伙嗎?”

曹勝皺眉,“什麼帖子?”

今何在:“你不知道?就是那個自稱新概唸作文大賽冠軍的傢伙啊!你趕緊上線看一下吧!那傢伙書寫得不怎麼樣,口氣倒是不小,竟然敢說他寫的那本破書比你最近的新書還好,還等着你給他點評呢!我建議你別理他!什麼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?總共才寫過幾千字?就敢跟你比了,我都無語!”

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?

自稱比我新書寫的好?

等着我點評?

曹勝停下腳步,好笑地說:“他在我書評區挑事了?”

今何在:“嗯,對!他自稱是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,叫什麼張爽,可能是以前爽得太久了,飄了!不過他這個帖子現在熱度很高,很多人在等着看你的反應呢,我建議你趕緊處理一下吧!要麼直接把他這個帖子刪了,要麼就把他那本破書狠狠批一下,讓他灰頭土臉!你打算怎麼搞?”

曹勝望着夜色下黑黝黝的江水,想了想,說:“不急!我現在在外面,回頭等我看了他的帖子再說。”

今何在:“哦?這樣啊,那你抓緊吧!那傢伙雖然沒有自知之明,但發了那樣一個帖子在你新評區,真的挺噁心人的,我看着都覺得噁心。”

曹勝:“好,謝謝告知,我會盡快處理的。”

……

通話結束。

曹勝收起手機,錢真玉站在旁邊,好奇問:“出什麼事了?”

曹勝看了她一眼,笑道:“一個自稱新概唸作文大賽冠軍的傢伙,在我新評區跟我叫板,沒事!不用擔心!”

錢真玉微訝,“哦?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?聽上去很厲害呀!你和他有過節?”

曹勝失笑,“沒有!我都沒聽說過這個人。”

錢真玉:“那他爲什麼要跟你叫板?”

曹勝繼續往前走,邊走邊說:“誰知道呢?可能是跟我碰瓷吧!”

“碰瓷?什麼意思?”

這年頭,碰瓷的概念還沒有廣爲傳播開來。

曹勝:“你覺得一個新人作者成名最快的方式是什麼?”

錢真玉亦步亦趨地跟在曹勝身旁,聞言,想了想,說:“寫一本大火的作品?”

曹勝輕笑一聲,“你說的是一種方式,但肯定不是成名最快的方式,因爲我們網文至少要發表一兩個月,纔有可能大火。”

錢真玉好奇,“那你覺得最快的成名方式是什麼?”

曹勝:“就是我剛纔說的碰瓷啊!這個什麼大賽冠軍,公開在我書評區跟我叫板,只要我跟他有來有回地爭吵一番,他就有可能在業界出名,被很多同行和讀者記住,就跟娛樂圈那些小明星喜歡跟大明星炒緋聞一樣,緋聞是真是假不重要,只要能拉着某個大明星炒一段時間的緋聞,自然就出名了。”

錢真玉若有所思,“這樣呀!那你打算怎麼辦?你既然猜到了這個人的目的,那你是不是不打算理他?”

曹勝微微笑了笑,“回頭看看他那個帖子內容再說吧!”

錢真玉點點頭,轉臉看了看曹勝,又問:“哎!你覺得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水平怎麼樣?比文筆的話,你們誰更厲害?”

曹勝被逗笑。

錢真玉不解,“你笑什麼?你覺得他們文筆跟你沒法比嗎?”

曹勝:“我們寫的都不是一種東西,怎麼比?長篇需要的文筆,和幾百字或者幾千字的作文,所要求的文筆,能是一個標準碼?”

沒等錢真玉接話,曹勝繼續道:“我舉個例子,寫古詩所需要的文筆,和寫散文需要的文筆,能是同一個標準?”

錢真玉恍然。

“有道理呀!那……你覺得你們寫網絡的,文筆好的標準是什麼?”

問着,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曹勝。

她是真的好奇。

對於網絡,她看過曹勝寫的幾本書,有所瞭解,但她畢竟不是寫網文的,所以,對這一行如霧裏看花,並不瞭解。

曹勝想笑。

因爲這已經不是一次兩次被人問這個問題了。

“這個沒有統一的標準,但肯定不是短篇作文、那種標準,短篇的東西,寫的時候,可以考慮全文的起承轉合,可以在全文的結構上,做一些精巧的設計,但長篇……特別是像我們寫的動輒一兩百萬字的長篇,玩那種精巧結構,就很扯!一來寫的時候,很難在那麼長的篇幅中,玩這種花活;

二來,大部分讀者其實是堅持不到看完一整本書的,大部分都是看着看着就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,沒興趣繼續看了,所以,玩這樣的花活,很多讀者都看不見,沒什麼意義;

三來……網絡文學基本上都是一邊寫一邊發表的,作者能看見讀者們對每一章的意見,所以,後續的劇情會根據讀者們的反饋,不斷調整,這麼說吧!幾乎每本書寫到中後期的時候,都偏離了作者一開始的設計,這種情況下,就算開文之前,設定好了某些精巧的結構,也保持不下去了。”

錢真玉聽得不時頷首。

聽到這兒,她想了一會,追問:“那你認爲你們這一行,文筆好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呀?”

曹勝:“我剛纔說了,沒有統一的標準!”

頓了頓,繼續道:“比如:寫仙俠修真題材的話,需要寫出仙俠的味道,你的文筆如果寫不出仙俠味,那就不行。

如果是寫歷史題材的網文,你的文筆如果寫不出歷史的厚重,那你的文筆就不行。

如果你寫的是都市生活類的作品,你寫不出現代都市生活的感覺,那你的文筆肯定也算不上好,就這麼簡單!

總之,文筆這個東西,是爲作品服務的,作品需要什麼樣的文筆,你能寫出那種感覺,纔算得上好,否則就是不好。”

錢真玉很驚訝。

“這麼說,還真的沒一個統一的標準呀?那這樣的話,你們寫網絡的,不是隻能寫一兩個題材的嗎?換一個類型的話,就寫不好了?”

曹勝嗯了聲。

“差不多吧!大部分作者都只能寫好一兩個題材的故事,換一個題材,寫出來的東西味道可能就不對了。這一點其實和娛樂圈的演員是差不多的,你想啊!就算是影帝,他就能演好每種類型的電影嗎?擅長演正劇的演員,就一定能演好喜劇?擅長演歷史劇的,就一定能演好現代都市劇?擅長演小人物的,一定能演好大人物?

但你能因此說他們沒有演技嗎?”

錢真玉點頭,笑道:“明白了!你這幾個例子舉得很好,我真聽明白了!”

……

陪錢真玉沿着濱江路散步一個多小時,曹勝送她回酒店。

這次他沒有送她上樓。

“早點睡!我還有事,明天再來看你。”

錢真玉下車前,曹勝握着她一隻手,這麼說。

錢真玉點點頭,“嗯,你也早點睡!晚安。”

“晚安!”

……

目送她下車走進酒店大門,曹勝吩咐曲海開車回去。

回到別墅,曹勝泡了一杯茶,來到三樓書房。

打開電腦。

果然在起點《修真聊天羣》的書評區,看見那個自稱新概唸作文大賽冠軍張爽發的帖子。

曹勝注意到這個帖子的瀏覽人數已經有1700多,回帖人數也有400多了。

已經成爲這本評區熱度最高的一個帖子。

張爽?

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?

出於好奇,曹勝找到張爽寫的那本《仙氣氤氳》,耐着性子將第一章內容看完,忍不住失笑。

他在這第一章內容中,看到了很多問題。

比如:分段完全遵照初中語文教的分段原則。

這不能說是錯。

但用在網文中,卻對讀者們很不友好。

動不動一大段數百字,能把大部分讀者看得很累,稍微眨一下眼睛,就分不清剛纔看到哪兒了。

比如:景色和人物心理描寫太多。

這本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,但這樣的描寫大段大段地出現在作品第一章中,就很考驗讀者們的耐心,有幾個讀者想看這些描寫?

等等。

以曹勝的眼光來看這第一章的內容,發現問題一堆。

而曹勝發現的最大問題是——炫技的味道太重!

炫技,本身也不是什麼大問題。

問題是這個張爽炫的是文筆這方面的技巧。

如果他炫的是套路文的技巧,曹勝也不是沒見過寫得特別牛逼的套路文,也能欣賞。

但這個張爽炫的是文筆!

可能張爽覺得自己是新概唸作文大賽的冠軍,最大的優勢就是文筆,所以下意識在這本新書開頭炫他的文筆。

文筆是炫出來了,卻不可避免地忽略了最重要的劇情。

網文讀者們看書主要看得是劇情,誰有耐心在這裏看你炫文筆?

劇情好,加上好文筆,那是上好的作品。

劇情好,文筆一般,那是不錯的作品。

劇情稀爛,文筆不錯,那是什麼?

這本《仙氣氤氳》的開頭,給曹勝的就是這種感覺:劇情稀爛,文筆不錯。

僅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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